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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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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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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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359 |
国药准字H44024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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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轻度小面积烧伤及溃疡面的感染。 |
用于轻度烧伤、脓疱疮、疖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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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搽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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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偶有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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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复方氧化锌软膏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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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金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200毫克,苯酚20毫克,樟脑54毫克,水杨酸甲酯10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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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为类白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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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不宜大面积使用。5.不宜密封包扎使用。6.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