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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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30ml: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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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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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23 |
国药准字H2000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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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等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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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g(2片),一日3次,服用5日。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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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事件发生率约为6.2%,主要表现为恶心、腹泻、头晕和血清转氨酶增高。 国内进行的阿比多尔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中,服药3小时后部分健康受试者出现心动过缓的情况(心率小于60次/分,且心率降低在2-24次/分间),受试者无不良症状。此事件与药物的相关性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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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怀孕最后3个月应避免时使用布洛芬,除患有医生指导。 5.心脏手术前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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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比多尔。 化学名称:6-溴-4-(二甲氨基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水合物 分子式:C22H25BrN2O3S HClH2O 分子量:531.89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橼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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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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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 本品对于有窦房结病变或功能不全的患者的意义尚不明确,建议该类人群服用本品慎重考虑。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