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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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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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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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187 |
国药准字Z4202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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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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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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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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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 2.新生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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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苓、桔梗、冰片、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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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水蜜丸。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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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请咨询医师。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7.超剂量及长时间服用,必须在医师及医师指导下进行。 8.不宜与强心苷类、生物碱类、抗生素类或异烟肼、维生素B1等药物合用。 9.特异性或过敏体质者不宜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