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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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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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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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187 |
国药准字Z1302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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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清热解毒,镇惊安神。用于热盛所致的神昏狂躁,头目眩晕,咽喉肿痛等症。亦用于小儿内热,惊风抽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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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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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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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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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人工牛黄、金银花、连翘、黄芩、黄连、石膏、蒲公英、珍珠、朱砂、石决明(煅)、磁石(煅)、赭石、猪胆膏、冰片、雄黄、麦冬、天花粉、葛根、地黄、板蓝根、玄参、栀子、大黄、郁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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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水蜜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清凉,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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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体弱或低血压慎用,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