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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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克 |
3.5g:1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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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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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610 |
国药准字H20056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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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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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局一般1天3次适量涂于结膜囊内。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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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轻微刺激感。 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文献报道:在调查的共计2360例中,有14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3例(0.13%)、眼睑肿胀3例(0.13%)、眼睑炎2例(0.08%)、结膜充血2例(0.08%)、眼痛2例(0.08%)、眼睑发红2例(0.08)等。 1.严重不良反应:偶然会引起休克样症状(恶心、四肢发冷、呼吸困难等),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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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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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0.5%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份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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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本品为几乎无色至淡黄色凝胶型基质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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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眼部使用。 2.涂眼前,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防止损伤和污染。 3.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5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涂眼。 3.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4.建议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5.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时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