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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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320mg*3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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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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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H2017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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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本品用于由以下条件下指定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的治疗。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副流感嗜血杆菌或粘膜炎莫拉氏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发作;2.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粘膜炎莫拉氏菌、肺炎衣原体或肺炎支原体等敏感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3.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急性鼻窦炎。MDRSP,多药抗性肺炎链球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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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感染:成人:320mg,每天1次,疗程5天。CrCl(ml/min)≤40160mg,推荐剂量:24小时一次。2.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320mg,每天1次,疗程7天。CrCl(ml/min)≤40160mg,推荐剂量:24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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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腹泻,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皮疹,荨麻疹。肝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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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禁用于对甲磺酸吉米沙星片过敏者,及正在接受Ia或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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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甲磺酸吉米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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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包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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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
对本品过敏者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