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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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每支装2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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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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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国药准字Z1302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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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用于热病神昏,中风偏瘫,神志不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乙型肝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高烧,以及脑血栓形成、脑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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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肌内注射。一日2~4毫升;重症患者静脉滴注。一日20~40毫升,以10%葡萄糖注射液200毫升或生理盐水注射液100毫升稀释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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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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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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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板蓝根、胆酸、黄芩甙、金银花、水牛角、珍珠母、栀子、猪去氧胆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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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本品为棕黄色或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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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
1 有表证恶寒发热者慎用。 2 本品如产生沉淀或混浊时不得使用。如经10%葡萄糖或生理盐水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混浊亦不得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