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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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005 |
0.125g(12.5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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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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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国药准字H1102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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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织炎,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梅毒,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坏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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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口服。 1.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 3.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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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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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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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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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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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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