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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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5ml:15mg(按洛美沙星计);8ml:24mg(按洛美沙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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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希尔康泰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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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1049 |
国药准字H20188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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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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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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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轻微刺激感。 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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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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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0.5%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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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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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眼部使用。 2.涂眼前,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防止损伤和污染。 3.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5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