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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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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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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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45 |
国药准字B200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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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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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儿童:3岁以下,每次10毫升,一日2次;3~11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毫升,一日2次。成人: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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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有恶心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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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禁食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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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辅料为薄膜包衣粉、淀粉、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羧甲淀粉钠、乙醇、碳酸钙、交聚维酮、预胶化淀粉、聚维酮K30。 |
鸡内金、砂仁、山楂(焦)、麦芽(炒)、六神曲、菜菔子、陈皮、甘草(炙)、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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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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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