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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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x10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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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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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455 |
国药准字Z5302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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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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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瓶(袋),周岁以内一次半瓶(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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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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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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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辅料为薄膜包衣粉、淀粉、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羧甲淀粉钠、乙醇、碳酸钙、交聚维酮、预胶化淀粉、聚维酮K30。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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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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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