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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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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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白求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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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455 |
国药准字Z22023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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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养胃和中。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引起的胃痛,及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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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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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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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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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辅料为薄膜包衣粉、淀粉、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羧甲淀粉钠、乙醇、碳酸钙、交聚维酮、预胶化淀粉、聚维酮K30。 |
本品为猴头菌浸膏制成的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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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本品为棕褐色或棕黄色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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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