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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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5g |
每支装10毫升(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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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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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73 |
国药准字Z410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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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生津。适用于面黄肌瘦,津少口渴,腰膝酸软,食欲不振,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神经衰弱。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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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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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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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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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红参、麦冬、南沙参、黄精干浸膏、山药、枸杞子。 |
麦冬、五味子、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阿司帕坦、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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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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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