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10ml:0.25g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集团力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139 |
国药准字H3202281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本品的抗瘤谱较广,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较大剂量氟尿嘧啶治疗绒毛膜上皮癌。亦常用于治疗乳腺癌、卵巢癌、肺癌、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氟尿嘧啶作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所用剂量相差甚大。单药静脉注射剂量一般为按体重一日10~20mg/kg,连用5~10日,每疗程5~7克(甚至10克)。若为静脉滴注,通常按体表面积一日300~500mg/m2,连用3~5天,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6~8小时;静脉滴注时可用输液泵连续给药维持24小时。用于原发性或转移性肝癌,多采用动脉插管注药。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
|
副作用 |
1、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恶 心,呕吐。2、本品处方中山豆根超出常规用量,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 物碱有关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经证实心血管不良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停用。 |
|
禁忌 |
请勿与乳癖消片合用,有文献报道合用可导致肝损害 |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
|
成分 |
苦参、山豆根、半枝莲、防己、三棱、莪术、丹参、补骨脂、苦杏仁、乌梅、白扁豆 |
氟尿嘧啶。化学名称:5-氟-2,4(1H,3H)-嘧啶二酮。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请勿过量使用本品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 (1)肝功能明显异常; (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明显胃肠道梗阻; (5)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4.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6.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