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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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5g。 |
以C9H23NO7P2计 4ml: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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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仁合益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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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634 |
国药准字H20193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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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活血化淤、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淤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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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每次2袋,一日3次。 |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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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恶心,不影响继续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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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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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苦参、山豆根、半支莲、防己、三棱、莪术、丹参、补骨脂、苦杏仁、乌梅、白扁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 35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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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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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