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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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40粒重3g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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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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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255 |
国药准字Z650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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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清除异常胆液质,止咳,化痰。用于热性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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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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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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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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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蒸)、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北沙参、麦冬。辅料为蜂蜜 |
破布木果、大枣、罂粟壳、甘草、蜀葵子、黄瓜子、榅桲子、巴旦木、罂粟子、西黄蓍胶、甘草浸膏、阿拉伯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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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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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