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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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40粒重3g |
20mg(以C21H27NO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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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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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255 |
国药准字H1402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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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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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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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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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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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蒸)、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北沙参、麦冬。辅料为蜂蜜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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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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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