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40粒重3克 |
每粒装0.18g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17 |
国药准字Z2005001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止咳,祛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咳嗽痰多。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药后胃脘不适、隐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北沙参、熟地黄、麦冬、牡丹皮、山药、山茱萸(蒸)、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艾叶油。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油状的液体;具特异的香气,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