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40粒重3克 |
每1g相当于饮片0.39g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17 |
国药准字Z200551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克(约一汤匙,相当于饮片5.8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头晕及皮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北沙参、熟地黄、麦冬、牡丹皮、山药、山茱萸(蒸)、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桂枝、龙骨、蛤蚧、冬虫夏草、半夏、人参、川贝等。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液体;味甜,具杏仁香气。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