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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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9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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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润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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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717 |
国药准字Z4102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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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益气,兴奋精神。用于气血两亏,思虑过度所致的身体虚弱,精神不振,筋骨无力、腰膝酸痛,自汗盗汗,头昏眼花,妇女白带量多,腰疼腹痛。 |
补气益肾,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肝肾不足引起:体质虚弱,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自汗盗汗,失眠多梦,肾寒精冷,宫寒带下,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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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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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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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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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眼肉、鹿角、大枣、香附(醋制)、肉苁蓉(酒制)、杜仲(盐制)、当归、猪腰子、牛膝、琥珀、人参、鹿茸、莲子.白芍,牡蛎、枸杞子、龙骨、狗脊(沙烫)、乳香(醋制)、秋石、鹿尾、没药(醋制)、陈皮、白术(麸炒)、熟地黄、砂仁木香、黄芩、川芎、红花、沉香、续断、地黄、制何首乌、茯苓、紫河车、甘草、桑寄生、党参、酸枣仁(炒)、山茱萸(酒制)、木瓜、黄芪、清半夏、锁阳、肉豆蔻(煨)、补骨脂(盐制)、远志(制)、麦冬、苍术、猪脊髓。辅料为黄酒、白酒、牛乳,赋形剂蜂蜜。 |
人参、鹿茸(去毛)、山茱萸(酒炙)、地黄、熟地黄、白芍、龟甲(炒烫醋淬)、鳖甲(沙烫醋淬)、阿胶、杜仲(炒炭)、续断、天冬、茯苓、酸枣仁(炒)、琥珀、艾叶(炒炭)、陈皮、泽泻、没药(醋炙)、乳香(醋炙)、延胡索(醋炙)、红花、西红花、怀牛膝(去头)、川牛膝(去头)、鸡冠花、赤石脂(煅)、香附(醋炙)、甘草、秦艽、黄芩、白术(麸炒)、陈皮、木香、砂仁、沉香、当归、川芎、肉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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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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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生冷、油腻食物,忌气恼。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