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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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75mg(600万U)/瓶 |
5m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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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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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0062 |
国药准字H20003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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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实体瘤、非髓系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实体瘤及非髓性白血病患者,前一疗程化疗后发生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即血小板数≤5×109/L)者,下一疗程化疗前使用本品,以减少病人因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和对血小板输注的依赖性。同时有白细胞减少症的病人必要时可合并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 |
本品用于:1.免疫增强剂。2.用于治疗免疫机能低下导致的各种疾病。3.可用于治疗各种病毒﹑致病菌感染。4.可治疗反复呼吸感染﹑慢性支气管炎。5.可用于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具有升白细胞和血小板作用。6.可用于治疗各种肿瘤,与化疗﹑放疗联合治疗肺癌﹑肝癌﹑胃癌﹑肠癌﹑食道癌﹑鼻咽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各种肿瘤,有减毒增效作用,在术中﹑术后用药,可降低复发率﹑转移率,还用于治疗胸腔﹑腹腔积液和改善姑息患者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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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根据本品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本品应用剂量为50毫克/kg,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后皮下注射(以1毫升注射用水稀释),每天一次,疗程一般7-14天。血小板计数恢复后应及时停药 |
口服,一次5~10mg(1~2片),一日3次,一月一疗程,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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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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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发热,偶见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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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同类产品国外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因此,对白介素-11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对血液制品及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生物制剂有过敏史者慎用。 |
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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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组成成分: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 |
本品主要成份为α-甘露聚糖肽,每片含α—甘露聚糖肽5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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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系无菌冻干制剂,类白色疏松体,加注射用水后能迅速溶解。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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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化疗后使用,不宜在化疗前或化疗疗程中使用。 2、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一般隔日一次),注意血小板数值的变化,在血小板升至100×109/L时应及时停药。 3、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尤其充血性心衰及心房纤颤、心房扑动病史的患者慎用。 4、使用期间应注意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的监测,如体重、浮肿、浆膜腔积液等。 5、该药仅供医嘱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本品为反复呼吸道感染﹑肿瘤﹑白细胞减少等疾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过敏体质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