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盒装3克 |
10袋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773 |
国药准字H210233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凉散热,醒脑提神,止痒止痛。用于感冒头痛,中暑,晕车,蚊虫叮咬。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额角太阳穴、眉间印堂穴或鼻孔周围,虫咬,烧烫伤涂于局部损伤处。 |
口服。温水冲服;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1-3 10-15 0.5-1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以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桉油、薄荷脑、薄荷素油、丁香油、桂皮油、樟脑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气芳香、对皮肤有清凉刺激感,在40℃以上熔化。 |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无臭、果味。 |
|
注意事项 |
1.眼睛、外阴等皮肤粘膜及破损处禁用。 2.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出现嗜睡。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