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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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20mg |
1ml: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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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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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00 |
国药准字H4202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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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危及生命的室性快速型心律失常。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 2、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 3、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律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律; 4、抗休克; 5、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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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0.5-1.5mg/kg体重。稀释于5%葡萄糖20ml。10分钟内缓慢推注,如有必要可在6小时后重复。注意本品同其它β-受体阻滞剂一样,具有明显种族差异,用药剂量必须根据病人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而定,致心律失常可能发生在治疗开始时。 |
1、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 mg;极量:一次2mg。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01~0.02 mg/kg,每日2~3次。静脉注射:用于治疗阿-斯综合征,每次0.03~0.05 mg/kg,必要时15分钟重复1次,直至面色潮红、循环好转、血压回升、延长间隔时间至血压稳定。 2、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0.5~1 mg,按需可1~2小时一次,最大量为2 mg。 3、解毒: ①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1~2 mg,15~30分钟后再注射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1mg。②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1~2 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5~10倍),每10~20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2~3天。 4、抗休克改善循环 成人一般按体重0.02~0.05mg/k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注或用葡萄糖水稀释后静滴。 5、麻醉前用药 成人术前0.5~1小时,肌注0.5mg,小儿皮下注射用量为:体重3kg以下者为0.1mg,7~9kg为0.2mg,12~16kg为0.3mg,20~27kg为0.4mg,32kg以上为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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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静脉注射常见的副作用为低血压、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其它不良反应为疲倦、呼吸困难、无力、眩晕。与其它抗心律失常药物相似,本品在某些病人可产生致心律失常的不良反应,即可以诱发新的心律失常或使已有的心律失常加重。其中包括诱发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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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支气管哮喘、窦性心动过缓、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除非安放了有效的心脏起搏器)、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心源性休克、未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以及对本品过敏的病人。当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60ml/h时,应慎用本品。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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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盐酸索他洛尔。 |
α-(羟甲基)苯乙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3-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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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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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避免与能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应用本品前应作电解质检查,低血钾和低血镁患者应在纠正后再用本品:对于长期腹泻或同时用利尿剂的患者尤需注意;与排钾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补钾。有支气管痉挛性疾病的患者避免使用本品。伴有病窦综合症患者用本品时应特别谨慎,谨防引起窦性心动过缓、窦性间歇或窦性停搏。本品具有β-受体阻滞剂作用,故可抑制心肌收缩力或引发心力衰竭。因此,心功能不全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控制心功能不全后,方可慎用本品:另外,两者均使房室传导延长、减慢心率,应警惕其致心律失常作用。 |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 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 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 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 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 6、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脑损害,尤其是儿童;②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③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④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⑤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⑥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 7、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