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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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2mg |
20ml:0.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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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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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91 |
国药准字H20065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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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和急性白血病。 |
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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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单用米西宁,一次12~14mg/m2体表面积,每3~4周一次;或4~8mg/m2,一日1次,连用3~5天,间隔2~3周。联合用药:一次5~10mg/平方米体表面积。 |
静脉注射。剂量需依患者对本品的敏感度和临床使用方法而定。全身性用药:一般剂量为每日300~400μg(每日6~10μg/kg),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行静脉滴注4~5小时,连续10~12天为1疗程,总剂量一般为3600~6000μg左右。间隔2周左右再用第二疗程,也可酌情减少给药日剂量,延长疗程周期。联合用药:1、与长春新碱、阿霉素合用,治疗肾母细胞(Wilms)瘤;2、与环磷酰胺、长春碱、博来霉素、顺铂合用,治疗睾丸肿瘤;3、与阿霉素、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合用,治疗软组织肉瘤、尤文(Ewing)肉瘤;也可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的联合化疗方案中。4、与放射治疗联合应用,能提高肿瘤对放射治疗的敏感性,浓集并滞留于有核细胞内,妨碍放射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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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有骨髓抑制,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此为剂量限制性毒性。2.少数患者可有心悸、早搏及心电图异常。3.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消化道反应。4.偶见乏力、脱发、皮疹、口腔炎等。5.静脉滴注药物外溢仍可能发生严重局部反应。 |
1.骨髓抑制: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下降,常在用药后7~14日出现。 2.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口腔溃疡。 3.局部反应:静注可引起静脉炎,漏到血管外可引起组织坏死。 4.其他:少数患者出现头晕、乏力、骨关节酸痛、肝功能损害、心电图改变、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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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米西宁有过敏者禁用。2.有骨髓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禁用。3.一般情况差,有并发症及心、肺功能不全的病人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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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米西宁主要成分是盐酸米托蒽醌, |
新福菌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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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兰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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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2.有心脏疾病、用过蒽环类药物或胸部照射的患者,应密切注意心脏毒性的发生。3.用药时注意避免药液外溢,如发现外溢应立即停止滴注,再从另一静脉重新进行。4.米西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5.米西宁遇低温可能析出晶体,可将输液瓶置热水中加温,晶体溶解后使用。 |
1.本品可能使尿及血内尿酸升高。 2.水痘或最近患过水痘患者不宜用本品。 3.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造血功能低下、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有尿酸盐性肾结石病史者。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及肝、肾功能。 5.静注时注意不要漏出血管外,以免引起局部反应。 6.本药与放射治疗同用,能增强肿瘤对放疗的敏感性,但有可能在放疗部位出现新的炎症而产生“放疗再现”皮肤改变,应予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