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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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5mg |
1.8×10E7IU(300μg)/0.9ml/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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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晨菲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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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45 |
国药准字S20063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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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癌症化疗、放疗等原因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是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待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 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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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任何化疗周期中,盐酸托烷司琼最多应用6天。 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 2岁以上儿童剂量为0.2mg/公斤,最高可达5mg/天。 第一天静脉给药;将本品溶于100毫升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口服给药。 儿童口服给药:可从安瓿中取适量的盐酸托烷司琼注射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服用。 成人:成人推荐剂量为5mg/天,每天一次,疗程为6天: 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5mg(1安瓿)溶于100毫升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在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 第2~6天可改为口服给药,于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用水送服。 代谢不良者的应用:在为期6天的应用中,无需减少剂量。 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应用:在急性肝炎或脂肪肝患者中,盐酸托烷司琼的药代动力学无改变。但是,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药物浓度则较正常的健康志愿者高约50%,然而,如果采用5mg/天,共六天的给药方案,则不必减量。 |
1、肿瘤化/放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于 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起皮下或静脉注射,每次50-100ug/m2 (2- 5ug/kg),每日1次; 2、造血干细胞移植时:于移植次日至第5日开始应用,每次200-300ug/m25-10ug/kg),加5%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500- 1000ml,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每次100ug/m2,静脉滴注, 每日一次;4、再生障碍性贫血伴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每次400ug/m2,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5、先天性、特发性中粒细胞减少症:每次50ug/m2, 皮下注射,每日1次。 以上均至中性粒细胞升到5×109/L或白细胞升到10×109/L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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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盐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为5mg应用引起的便秘(11%),这些不良反应在慢代谢者中比正常代谢者中更为常见。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昏、眩晕、疲劳和胃肠道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也有虚脱、晕厥和心跳停止的个案报道,但尚不能确定与盐酸托烷司琼的因果关系。也有以下一种或多种Ⅰ型变态反应的个案报道:面部潮红和/或全身疯疹、胸部压迫感、呼吸困难、急性支气管痉挛和低血压。 |
主要为骨和/或肌肉酸痛乏力; 个别人可见皮疹、发热、流涕等感冒样症状; 上述反应均较轻微,易于耐受,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停药后即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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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盐酸托烷司琼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同类制剂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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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烷司琼,其化学名称为内-1H-吲哚-3-羧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辛-3-基酯盐酸盐。 |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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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无色透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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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其用量不宜超过10mg/天。 2.盐酸托烷司琼常见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者应慎用。 3.肝肾功能障碍者使用本品半衰期延长,但这种变化在每天5mg,连续用药6天的治疗中不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
用药期间,定期每周2次检查白细胞、粒细胞计数,根据情况减量或停药;避免化疗开始前使用此药;不要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