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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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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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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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33 |
国药准字J2015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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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各种类型的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反应性抑郁症。 常见的抑郁症状:乏力,睡眠障碍,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和愉悦感,食欲减退。 治疗强迫性神经症。 常见的强迫症状:感受反复和持续的可引起明显焦虑的思想、冲动或想象,从而导致重复的行为或心理活动。 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的惊恐障碍。 常见的惊恐发作症状:心悸,出汗,气短,胸痛,恶心,麻刺感和濒死感。 治疗社交恐怖症/社交焦虑症。 焦虑的症状:心悸,出汗,气短等。 通常表现为继发于显著或持续的对一个或多个社交情景或表演场合的畏惧,从而导致回避。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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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建议每日早餐时顿服,药片完整吞服勿咀嚼。成年人 抑郁症和社交恐怖症/社交焦虑症:一般剂量为每日20mg。 服用2-3周后根据病人的反应,每周以10mg量递增。 每日最大量可达50mg,应遵医嘱。 强迫性神经症:一般剂量为每日40mg,初始剂量为每日20mg,每周以10mg量递增。 每日最大剂量可达60mg。 惊恐障碍:一般剂量为每日40mg,初始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病人的反应,每周以lOmg量递增,每日最大剂量可达50mg。 惊恐障碍治疗早期其症状有可能加重,故初始剂量为10mg。(详细见说明书) |
1.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2. 用量: 抑郁症: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老年患者(>65岁) : 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ml/分钟)慎用。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增加剂量。 细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谢者: 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 停药: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周至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 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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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文献资料报道盐酸帕罗西汀临床对照研究观察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失眠、激动、震颤、焦虑、头晕;胃肠道系统包括便秘、恶心、腹泻、口干、呕吐和胃肠胀气;其他还有乏力、性功能障碍(包括阳痿、性欲下降)。多数不良反应的强度和频率随用药的时间而降低,通常不影响治疗。 曾有不安、幻觉、轻躁狂、红-绿色盲、呕吐及血清素综合征的报道。 与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一样,有报道服用本品造成短暂的血压改变,此情况多发生于有潜在高血压或焦虑患者,但少有心动过速的报道。 曾有发生意识障碍的报道。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根据器官系统分类和频率,将SSRI药物和艾司西酞普兰已报道的在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和上市后自发报告的已知不良反应列于下表:发生率是由临床试验获得;所列的发生率未经安慰剂校正。发生率的定义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不能通过已有的数据估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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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本品及其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本品不能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包括抗生素类药物利奈唑胺,一种可逆,非选择性的单胺钮化酶抑制剂)或在以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进行治疗结束后两周内使用。同样,在以本品进行治疗结束后两周内亦不得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不能与甲硫哒嗪合用.因为与其他抑制肝脏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CYP450 2D6的药物一样。 本品可引起甲硫哒嗪的血浆浓度升高(见【药物相互作用】)。单独使用甲硫哒嗪可导致QTc间期延长.并伴有严重的室性心律不齐.例如心电图表现穗尖现象(波峰扫曲)和猝死。 本品不应与哌谜清(pimozide)合并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L)合用(参见【警告】和【药物相互作用】。 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4.禁止与匹莫奇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5.在已知患者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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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帕罗西汀。 化学名称:㈠-反式-4R-(4-氟苯基)-3S-{[3′,4′-(亚甲二氧基)苯氧基]甲基}-哌啶盐酸盐半水物。 分子式:C19H20NO3FHCl 分子量:365.84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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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椭圆形、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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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症、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2.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3.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4 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饮酒。 |
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资料,因此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种SSRI类药物。 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可能会加重焦虑症状,这种矛盾性反应通常在持续治疗两周后会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 癫痫发作: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用药。SSRI类药物应避免用于不稳定的癫痫发作患者,应该对已经得到控制的癫痫发作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监测。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应该停用SSRI类药物。 躁狂: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患者。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SSRI类药物。 糖尿病:对于糖尿病患者,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对血糖的调节。使用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需要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 自杀;通常在SSRI类药物治疗的初期可能会增加自杀的风险,这个时期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非常重要。 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的)的报告,通常在停止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有这类危险的患者如老年人、肝硬化患者或合并已知可以引起低钠血症的药物时,应注意。 出血:有使用SSRI类药物发生皮下出血的报告,如瘀斑和紫癜。建议在下列人群中使用SSRI类药物应谨慎,包括:合并使用口服抗凝剂的患者、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对血小板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和吩噻嗪类药物、大部分三环类抗抑郁药物、乙酰水杨酸和非甾体抗炎药物、噻氯匹定和双嘧达莫)和已知有出血倾向的患者。 电抽搐治疗:目前关于合用SSRI类药物和电抽搐治疗只有有限的临床经验,因此,建议慎重。 可逆性、选择性MAO-A抑制剂:一般不推荐本品与MAO-A抑制剂合用,因为可能存在5-羟色胺综合征的危险。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MAO抑制剂的合并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5-羟色胺综合征:建议本品与5-羟色胺能药物(如舒马曲坦或其它曲坦类药物、曲马多和色氨酸)合用时应谨慎。有罕见病例报告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5-羟色胺能药物治疗时出现了5-羟色胺综合征。合并后如果出现了下述症状,如激越、震颤、肌阵挛和高热等,提示可能发生了5-羟色胺综合征。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应立即停用SSRI和5-羟色胺能药物,并给予对症治疗。 圣约翰草: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含有圣约翰草(金丝桃素)的中草药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撤药反应:停止本品治疗时,建议在1-2周内逐渐停药,以避免发生撤药反应。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研究显示本品不影响智力水平和精神运动性操作,但任何精神活性药物都可能影响判断和技能。患者应注意可能影响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潜在危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