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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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38g*36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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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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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366 |
国药准字Z2005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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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热解毒,消炎退热。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流感,腮腺炎等病毒性感染疾患。症见头痛,发热,流涕,咳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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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3~6粒,一日3次;小儿2~5岁一次2粒,5~7岁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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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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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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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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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鱼腥草、桔梗、桑叶、连翘、荆芥、薄荷、紫苏叶、苦杏仁、芦根、菊花、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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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颗粒或粉末;气香,味辛、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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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