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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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l*10支 |
9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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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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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05 |
国药准字Z3702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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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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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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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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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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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乙醇、蔗糖、山梨酸、香精。 |
莱阳梨、麻黄、杏仁、桔梗、远志、北沙参、百合、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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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浓稠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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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英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