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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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8支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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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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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56 |
国药准字Z220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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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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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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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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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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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 |
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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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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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