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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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8支 |
每袋装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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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金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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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56 |
国药准字Z2202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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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肺实热引起的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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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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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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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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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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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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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