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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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12g*5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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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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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28 |
国药准字Z4202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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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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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用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半袋(2克),一岁至三岁一次服半袋(2克)—1袋(4克),四岁至七岁一次服1袋(4克)—1.5袋(6克),八岁至十二岁每次服2袋(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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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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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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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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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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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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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