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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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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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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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28 |
国药准字Z350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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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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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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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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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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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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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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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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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