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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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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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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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28 |
国药准字H20055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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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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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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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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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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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儿童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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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5毫克、氯化铵20毫克、百部流浸膏0.01毫升、桑白皮流浸膏0.016毫升、桔梗流浸膏0.03毫升、甘草流浸膏0.03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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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浓稠液体;具芳香气,味甜而带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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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如服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老年患者慎用。3.消化道溃疡者慎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