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60ml |
|
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28 |
国药准字Z199900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止咳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咳痰,鼻塞流涕,咽喉红肿疼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0~3岁,一次10~20毫升;3~6岁,一次20~40毫升;6~14岁,一次30~60毫升,一日4次,用时摇匀。 |
|
副作用 |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金银花、连翘、板蓝根、薄荷、柴胡、牛蒡子、荆芥穗、石膏、黄芩、栀子、桔梗、赤芍等二十味。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