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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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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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茂祥集团吉林制药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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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897 |
国药准字Z1502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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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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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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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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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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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 |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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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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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五加参蛤蚧精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