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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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12g*6袋(西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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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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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956 |
国药准字Z20063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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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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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尚不明确 |
一次12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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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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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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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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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山梨醇。 |
神香草、铁线蕨、甘草浸膏、小茴香、芹菜子、胡芦巴、芸香草、玫瑰花、荨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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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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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