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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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28g*12片*4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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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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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539 |
国药准字Z2005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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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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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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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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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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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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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羧甲淀粉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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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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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宣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