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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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x6支/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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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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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47 |
国药准字Z41020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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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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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16丸,一日3次。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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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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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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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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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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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棕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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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