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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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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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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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47 |
国药准字H2102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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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
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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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16丸,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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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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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恶心、胃肠道不适、头晕、嗜睡、口干、皮肤过敏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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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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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 |
愈创维林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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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棕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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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