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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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对乙酰氨基酚162.5mg,盐酸伪麻黄碱15mg,氢溴酸右美沙芬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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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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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320 |
国药准字H2001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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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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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16丸,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4粒;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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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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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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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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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6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7.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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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棕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辛。 |
本品为软胶囊,内含油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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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