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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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cm×2.3cm等 |
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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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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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6 |
国药准字B200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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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血,镇痛,消炎,愈创。用于小面积开放性外科创伤。 |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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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清洁创面,从防沾胶纸上揭下云南白药创可贴,使药带贴于创面,松紧适当即可。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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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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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用 |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2.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3.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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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国家保密配方 |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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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矩形状胶带上附有浸药组带的贴剂,药带呈淡黄棕色;有特殊气味。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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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使用前务必清洁创面,使用中避免长时间与水接触,拆封后请勿用手接触中间药心。3.皮肤过敏者停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