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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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5cm×10cm |
10g/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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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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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Z2002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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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补肾健骨。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的瘀阻脉络证,症见髋部疼痛,活动受限,肌肉萎缩,跛行,舌红或有瘀斑,脉弦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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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口服。每次10克,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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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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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患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肺、肝、肾疾病者及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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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丹参、郁金、三七、鸡血藤、牛膝、枸杞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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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本品为黑色包衣浓缩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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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忌食醋,绿豆,忌吸烟以及饮酒。2.服药期间忌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