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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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5cm×10cm |
每袋装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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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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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Z2004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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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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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口服,用温开水或黄酒送服,一次3克,一日2次。外用,以黄酒或醋调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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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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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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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红花、当归、血竭、三七、骨碎补(炒)、续断、乳香(制)、没药(制)、儿茶、大黄、冰片、土鳖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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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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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伤处不宜敷。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