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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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5cm×10cm |
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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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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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H460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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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肌肉、骨骼疾病疼痛,头痛,牙痛,痛经,手术后及创伤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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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3次,首次加倍,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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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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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孕妇、哺乳妇女禁用。2、婴幼儿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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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川芎、独活、木瓜、牛膝、吲哚美辛、吡罗昔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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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褐色粉末;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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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