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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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5cm×10cm |
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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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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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15 |
国药准字H1096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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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祛风除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疼痛。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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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贴患处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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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性体质患者可能有胶布过敏反应或药物接触性瘙痒反应。遇此,贴用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偶见红肿、水泡等,遇此应停药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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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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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雪上一枝蒿(制),其余成份略。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含水杨酸甲酯118.0毫克、薄荷脑58.0毫克、桉油18.2毫克、松节油12.9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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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灰黄色的橡胶膏剂;气特异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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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每次贴於皮肤的时间少于12小时,使用中发生皮肤发红,瘙痒等轻微反应时可适当减少粘贴时间。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