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0.1g |
|
生产企业 |
浙江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400 |
国药准字H20133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
本品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骨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用于治疗成人复发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CML);用于治疗嗜酸细胞过多综合征和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伴有FLP1L1-PDGFRa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用于治疗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复发的或发生转移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等。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日每公斤体重2mg或体表面积100mg/m2,每日一次或分次服用,5-7日为1疗程。如4周后临床未见改进,白细胞未见抑制,可慎将每日剂量增至每公斤体重3mg,维持量每日每公斤体重2-3mg或按体表面积100mg/m2。 小儿常用量:可参考成人常用量。 |
治疗应由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在进餐服用时,并饮一大杯水,以使胃肠道絮乱的风险降到最小。通常成人每日一次,每次400mg或600mg,以及日服用量800mg即400mg剂量每天2次(在早上及晚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一次或分两次服用(早晨和晚上)。不能吞咽胶囊的患者(包括儿童),可以将胶囊内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建议怀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在打开胶囊时,避免药物与皮肤或眼睛接触。或者吸入,接触打开的胶囊后应立即洗手。只要患者持续受益,本品应持续进行。(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多数患者在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期间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但绝大多数属轻到中度。考虑到疾病本身也会产生症状,常难以明确他们的因果关系。临床试验过程中,因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而停药者,在α-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粒慢性期患者中仅占1%,加速期中约占2%,慢粒急变期占5%。 最常见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有轻度恶心(50-60%),呕吐,腹泻、肌痛及肌痉挛,这些不良事件均容易处理。所有研究中均报告有浮肿和水潴留,发生率分别为47-59%和7-13%,其中严重者分别为1-3%和1-2%。大多数患者的浮肿表现为眶周和下肢浮肿,也有报告为胸水、腹水、肺水肿和体重迅速增加的,此时通常暂停药,用利尿剂或给予某些支持治疗。个别患者情况严重,甚至威胁生命。有1例慢粒急变患者因并发胸水、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的复杂临床情况而死亡。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有一定关系,多见于每天≥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600 mg时。 按系统器官分类及发生的频度,将不只是发生于个别患者的不良反应罗列如下。频度的定义为很常见>10%,常见>1%≤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10%,偶见>0.1%≤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1%,罕见>0.01%≤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0.1%,非常罕见≤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0.01%(CIOMS分类法)。(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鸟嘌呤。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伊马替尼。 |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
注意事项 |
本品对骨髓有一定抑制作用,可使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用药期问应严格检查血象;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孕妇慎用。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