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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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0.5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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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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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423 |
国药准字Z19993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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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惊,祛风止搐。用于感冒发热,惊风痉挛,呕吐,绿便,脾胃虚弱等。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鼻塞、喷嚏、咽痛、全身乏力、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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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六个月~一周岁,一次1袋,六个月以下小儿酌减,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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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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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风寒感症见发热轻、恶寒重、鼻流清涕、吐痰清稀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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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术、天竺黄、茯苓、僵蚕、钩藤、甘草、薄荷、朱砂、党参、琥珀。 |
主要成份赤芍、金银花、绵马贯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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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 |
本品为黑褐色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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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孕妇慎服。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