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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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26粒重1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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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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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11 |
国药准字Z350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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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脘腹疼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补肾助阳,温中健脾。用于肾阳衰弱,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四肢厥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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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用姜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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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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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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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感冒发热者禁服。 |
孕妇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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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辅料为炼蜜。 |
肉桂、附片、党参、白术(炒)、炮姜、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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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苦、微甘甜。 |
棕褐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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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