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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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每片重0.3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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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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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6 |
国药准字Z20064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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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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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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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及继发感染. 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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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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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本品每支含丁酸氢化可的松2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二甲亚砜、白凡士林、十八醇、十六醇、液状石蜡、平平加O、单硬脂酸甘油酯、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冰片。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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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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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