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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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8g*3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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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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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03 |
国药准字Z12020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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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益气养阴,扶正固本。用于头晕耳呜,失眠健忘,心悸气短,阴虚咳嗽,食欲不振,倦怠无力,贫血,腰脊疼痛,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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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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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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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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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蛤蚧、瓜蒌子、麻黄、石膏、黄芩、黄连、苦杏仁(炒)、紫苏子(炒)、紫菀、百合、麦冬、甘草等14味。 |
人参、蜂王浆、维生素B1、维生素B2、鱼肝油,辅料为棕榈油、氢化棕榈油、蜂蜡、磷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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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油状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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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